You’re my redneck brother, I’m your gay-ish girlfriend.

桥(现实向-更新)-第四章

所以我并没有弃坑……嗯。

如果不记得前面几章的话,可以往前翻几篇就是了。虽然情节上也没有什么连贯性。这一章换回刘烨视角。正篇大概比番外要稍微多一点点情节性(真的只是一点点)。还是跟以前一样,不娘、不偏向某方、不会渣化、不撕zs。写的是两个普通人在这种普通的情况下的感情。

最后要说明的是,连着喝好几天的话宿醉真的是可以难受好几天的!(亲身证明)

最后依然是:欢迎勾搭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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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


有一个人,把一枚钻石袖链扣掉进了蓝色的大海。二十年后,就在同一天,也是星期五,他吃着一条大鱼,可鱼肚里没有发现钻石。我就喜欢这样的巧合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纳博科夫《黑暗中的笑声》


刘烨三十七岁的时候才感觉到,十五年也并非想象中那样宏大与漫长。

他拒绝将这种认知归结于自己的衰老。事实上,他意识到这一点完全出于偶然。大约是在某个混乱的局上,半生不熟的人们如常在酒过三巡后熟络起来。其中有一位刘烨不记得名字的,喷着烟酒气揽过他的肩膀,凑过来一张泛红的脸,嚷嚷着:“嘿,别说,前两天我还见过你那个师哥呢。”

刘烨照常装傻:“哪个师哥?”

“还哪个师哥?”稍微跟他熟悉一些的一个朋友叫嚣起来,“不是你老相好儿吗。”酒桌上一片哄笑。刘烨经过多年洗礼,早习惯了这阵势,当下跟着其他人一起笑起来。这么多年过去,好多当年让他愤怒甚至羞辱的调侃,如今他也能够合时宜地笑对了。完事儿后坐下,刘烨摸了摸脑门儿上热出来的汗,抬头才发现桌上的话题也已经变了,只剩他一个人在傻乐。他觉得有点儿尴尬,收起笑容来,汗湿的手在衣角擦了擦。

刚才嚷嚷的那位倒没注意到他的尴尬,在旁边大咧咧坐下,递给刘烨一根烟。他接过来后,那人又说:“嘿,还别说,你那师哥听我说过两天跟你有个局,还让我跟你问好儿呢。”

“是吗。”刘烨又开始笑。这话也没什么别的接法。

“他跟我说他认识你都十五年了。”那人添了句,一脸比眼前的当事人还感慨的表情,仿佛人与人能有这么长的交情实在是令他啧啧称奇。

刘烨能想象出胡军说出这话来的样子,带着点半开玩笑的夸张表情,好像是脑海中凭空浮现的一个数字,他却知道一定是准确的。刘烨也知道这个数字是准确的,好像他的身体里有什么不属于他意识的东西,在时刻帮他记录着这个年份的递增。这数字与他是两个存在,互不干涉,相互剥离。

“我操,我都这么老了啊。”刘烨说着,又笑起来。搞得对面说话的那位也感慨不起来了,只好配合地笑了一会儿,转而和他聊起了别的话题。

聊了一会儿,那人转头去敬另一边的一位制片人,刘烨才终于得了会儿闲。他伸手去拿筷子,想要再吃口菜,却突然惊觉自己手心被汗湿透了。再一听,又发现自己心跳得仿佛擂鼓一般。

真奇怪,他仔细地检查自己的内在,却是非常平静,甚至快乐的。

以前被提起胡军名字的时候,他曾有这样的物理反应吗?刘烨不记得了,近年来似乎也没有注意过。但他知道,很多年前是曾经有过的:在陌生人的笑声里,屈辱和心跳同时冲刷过他的血管,让他的身体颤抖。大约是他体内那种不属于他的记忆,将这种尴尬和紧张刻进了他的肌肉里,变成了条件反射,就好像他能够凭空确定的那一个数字。

十五年。

刘烨夹菜前再次确认了一遍,仍然感到非常平静。



十五年这个长度非常适用于自我感动。

如果说多年前,一位先知告诉刘烨他将会与那位对手戏的男演员纠缠十五年之久、甚至更久,那么刘烨一定会为此对自己的长情十分感动,即使这种感动中夹杂着痛苦、恐惧也一样。——年轻人是这样的,时间在他们眼里非常轻巧,又仿佛是最沉重的虚拟描摹,漂浮于真正的生活之外,是感情最为有力的尾缀。也正因为如此,年轻人们不惧怕死亡。轻巧的时间对于他们来说,除了证明自身存在的痛苦与幸福之外毫无意义。

但是三十七岁的刘烨扪心自问,这十五年里,他真正有意识地想到胡军的时刻,或是与他纠缠的时刻,却是非常稀少且短暂的。

现在的他惧怕死亡。因为时间变成了具体的、可以在回忆中寻找到刻度的事物。自从孩子出生以来,他就更加地感觉到了这种事物的存在。他意识到了生活的好。生活,让时间的刻度有了丰富的注脚,让漫长的岁月稍微可以忍受。刘烨变成了一个更加爱生活的人。——这种生活来源于对于幸福的需要,和对于希望的要求。它隐匿在许多细微的时刻,诸如身边人被自己说出的段子逗出的笑声、婚宴上鲜红背景下盛着光芒的眼睛、父母在得知妻子怀孕时落下的眼泪,或是孩子叫出的第一声“爸爸”。这种对于生活的需要迅速地阻止了他的衰败。

刘烨感到自己找到了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。并且,这位置是非常稳固的。细小的插曲、偶然的欲望都不能够动摇这一位置。

他开始惧怕死亡,却不用再惧怕自身的消逝。

生活在他身边用钢铁浇筑出了四面墙。在这四面墙之内,他是安全的。他得以喘息,在有限的时间中知道他已经成功地证明自己,创造出了自己的位置。他可以明确地告诉自己,在余下的时间里,当他继续疲于证明自身,那也仅仅是出于某种恐惧的条件反射。

那种恐惧在夜里找上刘烨,在他无知无觉、毫无记忆的噩梦里。

这些噩梦并不全是关于胡军的。更多的时候,它们是关于刘烨的事业、家庭,甚至只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。他在梦里被这些恐惧所追赶、捕杀。相比较来说,反而是那些关于胡军的噩梦,显得不动声色,且无关痛痒。

在这些梦里,胡军一直是他年轻时候的样子。十五年的时间在梦中是不存在的,又或许被分割成了微弱的细节,不怀好意地潜藏在面前男人的每一个手势、表情里。

梦里的刘烨不知道自己的模样,只觉得面前的胡军看起来熟悉,又亲切。但是这种熟悉,又是一种只有在与某人久别重逢时才能体会到的熟悉,像是隔了很多年回到故乡的人,只能与曾经的朋友们谈起许久前的往事,隔着时间尴尬地对望。

梦里,有时他在胡军的对面坐下,能感到两人的膝盖别扭地相互碰撞。亲密感消失了,熟悉便让人感伤。刘烨在梦里找着话题,语速变得磕磕绊绊,对面人却只是偶尔应一声,显得心不在焉。刘烨意识到胡军在关注着别的什么地方,于是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,目光所及之处却再没有别人了。

“你为什么心不在焉呢?”胡军突然问。

刘烨觉得惊诧,又有点委屈。明明刚才是自己在紧张地搜索着话题。

“你没事儿吧。”胡军问,从桌子下面伸手过来握住他的膝盖。这是他们曾经常做的小动作。“我一直在跟你说话,但是你一直在看别的地儿。”他显得很担心他。

到这里,刘烨突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了。他伸手想去碰胡军放在他膝盖上的手,桌子却在这一刻快速地拉长了,像一道鸿沟一般将两人分隔开来。胡军在他视野里变得越来越小,却还保持着相同的姿势。表情已经看不清了。

渐渐消失的胡军问他:“我们有多久没见了?”

这问题搁在现实里,刘烨是回答不出的。浑浑噩噩趟过的时间长河中,他早已经忘了胡军在何时曾出现,又在何时与自己分别,而下一次又会在何时突然走进自己的生活。他们每一次的分别都仿佛是自然发生的,也应该发生的。两人在这一点上拥有着可笑而心照不宣的默契。白天清醒的刘烨也早已忘记了两人上次渐渐失去联系的时日,更别提那时胡军的神态、姿势。

然而每一次的梦里,刘烨张开嘴,总能说出正确的日子。



有时的梦里两人在陌生的场合偶遇。

每一次,刘烨都落荒而逃。像是从头到脚被剥下皮肤一般,他感到刺痛而羞耻。他站在人群里,像穿新衣的国王一般,忽然意识到自己赤裸裸的、湿润的鲜红新肉。

梦里他跑回了自己家中,刚刚气喘吁吁地锁上大门,却听到胡军从窗户翻了进来。

“你丫干嘛呢。”对面的人说,正像刘烨想象中少年时代的那个大院子弟一样。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块石头,在胡军不经意的注视下碎裂成粉末。

然后他们做/爱,像是第一次做/爱,囫囵但激动。



有时的梦里他们只是做/爱。



在所有梦的结尾,刘烨都会感到突然的晕眩。

这种晕眩来自于方向的调转。他所身处的那个安全的、被生活的钢铁所浇筑的房间开始扭曲、垮塌。墙壁和天花板落龟裂开来,落下簌簌的灰尘,继而是巨大的铁块,砸在脚边发出蜂鸣一般的巨大回响。地板开始塌陷、融化。

在这些梦的尾梢上,刘烨生命中所热爱的其他一切都忽然失重,在宇宙中如同浮萍一般,缓慢地远离。而他被剥离了安全的盔甲,又一次置身于孤独而可怖的黑暗之中。

那黑暗里他清清楚楚地张口,说:“十五年。”

黑暗里的刘烨知道,这是分别的年份,也是共度的年份,是他醒来后,在安全的床榻上、在妻子温热的身体旁边,再也想不起的数字。



这么多年里,唯独有一次的重逢刘烨记得清楚。

那是两人又一次分别后过了好几年的事情了。彼时他自己沉浸于新婚生活所带来的幸福的实感。每日醒来,都能触到一个沐浴在阳光里的、温热且柔软的身体。那身体包容他、给他安慰和青睐,让刘烨感到生活是可行的,而他是适合于生活、适合于这个世界的。

那天他去了一个酒会。

同去的有不少当时剧组的人,算是个正式的社交场合。近年来,刘烨在这种场合愈发如鱼得水。过去曾暗暗调笑的声音也消失得无影无踪。甚至有些当时的人,反而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般过来与他勾肩搭背,用一句略带尴尬的玩笑带过,或者绝口不提当日半真半假的调侃。

调侃总是半真半假的。而刘烨也总算学会了半真半假的回应。

酒喝得多了之后,助理就上来劝了。没劝两句,就听到背后的房间门被打开了,又是一阵寒暄声。刘烨刚想转身看看谁来了,就听背后什么人热情地叫着“军哥”。紧接着,就听到了那人的声音,像是他记得的一样,低沉、洪亮,而且带着笑意。

可能是酒喝多了,刘烨觉得脚下发虚,舌头发麻,噩梦里那种晕眩感像是一个沉重的怪物,从脚底不怀好意地爬了上来。这怪物爬了非常久,好像过了几百年那么久,在他身上一路落下黏腻的汗水,却又其实只是几秒钟的事情。他很快反应过来,和面前的人继续热络地交谈,并没有回过身去。

他不知道要怎么和胡军打招呼。然而他仔细想想,又觉得自己从来都不知道如何和胡军打招呼。

那晚刘烨喝多了,记忆中有一大段的空白。他后来听说自己曾嚷嚷着要给师哥敬酒,却也不知道这酒最后敬没敬上。

当晚刘烨记得的,是被助理塞上回家的车。车在出酒店大门的时候停了下来,猛然的刹车让他想吐。他四下找着塑料袋,回头往后备箱看的时候,却正好望见酒店门口。一个看起来像胡军的人影从门内走出来,上了一辆几乎相同的车。那车发动,接着顺着同样的轨迹开过来,逼近了自己,停在了自己车后方。

透过刺眼的灯光,刘烨看着那车前窗里乌漆抹黑的一片,看得忘了回头。究竟在看什么,他自己也不知道。他看清了刚才的人吗?那是胡军吗?他也一概不知。

他觉得有些神奇,一个睡了那么多次的人,只隔着一个花坛,自己居然都认不出来。他长的什么样子、身材怎样,不管在脑中如何努力刻画,竟依然湮没于众人之中了。

“您要吐的话,这里有塑料袋儿。”前座的司机很有眼力见儿地递过来一个塑料袋。刘烨这才回过头来,接过了塑料袋。他感觉胃里翻江倒海,然而对着塑料袋干呕了一会儿,却是空空如也。呕吐物像是别的什么东西一样,被他咽回了腹中,泛着酸水儿,又胀又恶心。

铁门终于打开了。刘烨坐的车先开出来。他又回过头去看,后面那辆车也开了出来。黑色的机械仿佛有了生命,嘲笑一般的车灯直直地钉住刘烨,接着往他的反方向转向,不动声色,很快就消失于视野了。

刘烨愣住了,低头去看自己的手机。一分钟,两分钟,十分钟。既没有短信,也没有电话。

在这时候刘烨突然意识到,他在等胡军联系他。像是之前的很多次一样,他们理所当然地分开,然后在每一次重逢后,理所当然地重新纠缠到一起,像是一种隐秘而危险的默契。刘烨突然意识到自己像是爬在钢铸成的生活的墙头,在对自己的人生第一次感到满足的时刻,却同样绝望而迫切地等待着再次掉进恐怖、晕眩的噩梦。

那个噩梦结束了,他现在幸福、而且安全。

刘烨将手放到手机的上方,遮住屏幕的亮光。光仍然从手指缝间透出来,将手指染成了半透明的橘红色。他好奇地举起手来,橘红色又消失了。手指融入了黑暗里,像是轻握着空气中不存在的另一只手,说,我们有多久没见了。

他又把手覆回屏幕上,橘红色又出现了,脉搏在其中砰砰作响,非常鲜活。

他反反复复地做这个动作,做了一路。



三十七岁那一年春天,刘烨有段在家休息的日子。

忙习惯了,一旦闲下来,他就觉得有些无所事事。夜夜笙歌地喝了几天酒,终于还是抵挡不住身体的抗议,开始了长达几天的宿醉。也就是这时候,刘烨突发奇想,决定看两本书。一做了这决定,他才发现自己没有多少藏书,于是只好去翻妻子的书架。

书架上倒是有不少摄影理念相关的书。刘烨简单扫了一眼,发现有一排都写着一个叫约翰伯格的名字。他拿了一本下来,随手翻看起来。

诺一跑过来,一边儿搂着他腿一边儿说:“爸爸你干嘛呢。爸爸你过来。”

“我看书呢。”刘烨没从书上移开眼睛。倒不是书有多好看,只是他现在浑身骨头都透着酒精浸染的酸疼,实在不想陪小崽子们玩儿过家家。

“爸爸我们做了一个大、大、大怪兽。”诺一又说。这一次爸爸连敷衍都懒得敷衍了,根本没有回答他,仍然在假装聚精会神地看书。

“爸爸,爸爸,你看什么呢。”诺一契而不舍。

刘烨被烦得不行了,只想自己跑到床上去躺着。他想着诺一反正也听不懂,于是随便翻到有书签的一页。这一页正好是某章的结尾。于是刘烨就清了清嗓子,给他读了起来:

——只因我宁愿拥有你一小时,胜却世间万物一生一世。



这一章就在这里戛然而止。

刘烨站在故事的尽头,低头看着自己的傻儿子,颇有些不知所措。儿子抬头好奇地看他,表情维持在一个问出问题之前的状态。正午的阳光洒在诺一脸上,在深刻的五官上勾勒出神秘的金色,闪闪发光。他突然觉得有些害怕,害怕他的儿子问一个并不高深,自己却没有答案的问题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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